根据《舟山市新增省内危险品船运力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开展新增省内沿海危险品船运力审查工作,现将拟同意企业获得新增运力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3日-11月1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电话联系,并书面提出意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舟山港务大厦,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航运管理处,邮编:316021,联系电话:0580-2616653,传真:0580-2021097。
序号
|
申请企业
|
拟获得新增运力情况
|
1
|
浙江鑫凯船务有限公司
|
自有船舶“富捷9”轮(2948载重吨)从事浙江省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
|
2
|
舟山联诚海运有限公司
|
自有船舶“谊诚26”轮(3121载重吨)从事浙江省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
|
3
|
浙江锦辉海运有限公司
|
新建1艘“舟山船型”供油船(3650
载重吨),从事浙江省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主营保税油加注业务
|
4
|
浙江信航海运有限公司
|
自有船舶“信航707”轮(4111.3载重吨)从事浙江省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
|
5
|
舟山庆海航运有限公司
|
自有船舶“金旺油5”轮(2530载重吨)从事浙江省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
|
6
|
舟山东晟外轮供应有限公司
|
新增浙江省内沿海成品油船运输资质,新增3艘“舟山船型”供油船(5000载重吨1艘、3500载重吨2艘),从事浙江省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主营保税油加注业务
|
7
|
浙江丰祺昌盛海运有限公司
|
新增浙江省内沿海成品油船运输资质,新建1艘“舟山船型”供油船(4990载重吨),从事浙江省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主营保税油加注业务
|
8
|
浙江长龙海运有限公司
|
光租船舶“丰海31”轮由光租转为购置,经营范围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