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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港域拖轮率先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开展跨港经营
发布日期:2021-12-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12月8日上午,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舟港拖12”和“港兴拖229”赴宁波穿山港区,会同宁波两艘拖轮共同为停靠于宁波北三集司码头的集装箱船“地中海米娅”轮提供离泊顶推、拖带服务,这是宁波舟山港拖轮经营一体化试点政策落地后的首次跨港经营,标志着两地拖轮经营一体化试点实质性启动。

宁波舟山港拖轮一体化试点是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持续深化协调发展进展的创新举措,从政策层面解决了宁波舟山港高水平一体化改革面临的港口相关产业协调发展问题。在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港航管理中心的指导和协调下,舟山宁波两地港口管理部门通力协作,密切沟通,同步完成了两地拖轮经营企业跨港作业方案和跨港拖轮的报备工作,为本次实质启动跨港经营奠定了扎实工作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宁波港口管理部门持续深化会宁舟舟山港拖轮一体化试点,通过机制创新和数字化赋能,进一步提升港口生产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助力宁波舟山港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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