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2021年第一季度舟山市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信用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各在建水运工程施工企业:

根据《舟山市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舟港航〔2018〕147号)文件的规定,我中心结合第一季度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了季度评价,现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22日,具体扣分情况见附件。

请有异议的企业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进行申诉。

联系人:颜鑫宇;联系电话:18768080379;传真:0580-2261733;邮箱:zssyzj001@163.com。

 

舟山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2021年4月9日

附件1 2021年第一季度施工单位信用评价.pdf附件2 舟山市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评分申诉书.doc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