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舟山市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信用评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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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在建水运工程施工企业: 根据《舟山市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舟港航〔2018〕147号)文件的规定,我中心结合第一季度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了季度评价,现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22日,具体扣分情况见附件。 请有异议的企业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进行申诉。 联系人:颜鑫宇;联系电话:18768080379;传真:0580-2261733;邮箱:zssyzj001@163.com。
舟山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2021年4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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