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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季度舟山市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信用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各在建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舟山市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舟港航〔2018〕147号)文件的规定我中心结合第季度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了季度评价,现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6-2021年719,具体扣分情况见附件。

有异议的企业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进行申诉。

联系人:颜鑫宇;联系电话:18768080379;传真:0580-2661733;邮箱:zssyzj001@163.com。

 

舟山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2021年76

 

附件1 2021年第二季度施工单位信用评价.pdf附件2 2021年第二季度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信用评价季度扣分汇总.pdf附件3 舟山市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评分申诉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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