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印发舟山市港航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 |
|
|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交〔2021〕6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形成了《关于印发<舟山市港航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5250923@qq.com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580-206788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俞凯,0580-2067270。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
附件:关于印发《舟山市港航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doc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