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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航运业扶持新政策
发布日期:2023-11-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中国水运网

11月2日,新修订的《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简称《办法》)正式通过福州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将大力推进航运业扩量提质增效。

据了解,此次修订提高了运力规模奖励上限,将运力规模奖励总金额上限由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提高了新建造船舶奖励标准,企业新建造的船舶奖励标准由100元/载重吨调整为120元/载重吨;新增融资租赁船舶奖励和企业安全发展奖励,将融资租赁船舶船龄在10年(含)以内纳入奖励范畴,同时航运企业新建安全管理体系(DOC)且连续运行三年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连续3年被评选为安全诚信航运公司的,再一次性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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