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船检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船舶技术监督检验的条例、规范、规则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并收集、整理、上报修改意见或建议; 2负责辖区内新建木质船舶和船长未满30米(除客(渡)船、客滚船、散装危险品运输船舶)的钢质船舶建造检验。 3负责辖区内500总吨(嵊泗为400总吨)以下沿海航区货船的营运检验。 4负责辖区内200客位及以下客(渡)船、港内轮渡的营运检验。由外地购入客(渡)船的首次检验、影响船舶稳性的重大改建检验、抗风等级的核准,均由市处负责检验。 5负责辖区内400总吨及以下沿海航区装运闪点超过60℃油船的营运检验。 6负责辖区内遮蔽航区、港区内工程船舶的营运检验。 7负责辖区内主机总功率735千瓦及以下沿海航区拖轮的营运检验。 8负责上述船舶的机(海)损事故的公正检验和事故调查及技术鉴定。 9负责检验船舶的完工图纸审核(除客船外)。 10市船检处交办的其他船舶检验工作。 11嵊泗籍船舶(以船舶经营人为准)辖区按船舶修造厂地点划分(除市外)。 12搞好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船舶技术档案。 13承办分局(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定海船检所岗位工作责任】 所长职责: 1、全面负责组织船舶检验所工作; 2、组织贯彻安全质量第一的方针和有关航运安全技术的政策,执行船舶章程、条例、船检技术法规和上级指令; 3、组织办理授权范围的船舶检验、审核、签发证书、检验报告和有关文件,保证检验工作质量; 4、承办所持验船师证书做好相应的船舶现场检验工作; 5、承办分局(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所长职责: 1、参照船检所所长的岗位职责内容; 2、积极配合船检所所长做好授权范围的船舶检验、审核、签发证书、检验报告和有关文件,保证检验工作质量; 3、 承担所持验船师证书做好相应的船舶现场检验工作。 船体验船师职责: 1、负责辖区内500总吨以下船舶船体检验工作; 2、参加海损、机损事故的调查,并承担船检技术咨询; 3、承办船检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电验船师责任: 1、积极做好机电验船师现场检验工作; 2、参加海损、机损事故的调查,并承担船检技术咨询; 3、承办船检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船检内勤职责: 1、负责船检技术档案归类整理工作; 2、按照船检工作程序,做好船检证书收发工作; 3、承担船检技术台帐记录、整理工作; 4、承办船检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定海船检所共有8名工作人员。本部门共有工程师4名(其中船体验船师2名,机电验船师2名),助理工程师3名(其中船体验船师2名,机电验船师1名),内勤1名。其中本科生5名,大专生3名。由马甦担任定海船检所所长。 所长联系电话:2067880 验船师联系电话:2067886 内勤联系电话:20555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