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计划财务(规费征收)科
2009-1-15   来源:

【计划财务(规费征收)科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财务和规费征收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征收各项港航规费,及时了解记帐单位规费收缴情况,确保规费及时征收,应征不漏;

3、负责分局(所)财务计划、统计和财务管理的组织运作;

制定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组织财务会审,对分局(所)内部各科、室、所、站实施财务监督及财会业务工作指导;

4、组织制订、实施分局(所)财务收支计划;负责分析财务收支计划完成情况,并运用财会资料预测分局(所)经济发展前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劳动工资部门搞好工资基金和奖金的管理工作;

6、参与制订分局(所)长期发展规划,编报各类报表;

7、负责规费票证、水运发票、渡船客票保管、领发和注销,建立票据领发、使用台帐;

8、做好财务票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统一的统计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准确及时做好港口水运行业的统计上报工作;协助辖区船舶验证制度实施;

9、承办分局(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 财务科人员、岗位及职责简介】

科长职责:

1、   负责科里全面工作。

2、   根据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布置和调整各阶段工作的重点。

3、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财务和规费征收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和学习新的规费征收政策和法规。

4、   及时协调科室内部人员工作关系,为依法征费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把好征费第一关。

5、   做好各记帐单位的货港费月末结帐工作。

6、   负责检查各站点的规费征收工作。

7、   承办分局(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付科长职责:

1、   配合科长做好科里的日常工作。

2、   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工作。

会计职责:

1、   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2、   认真稽核每笔会计事项,及时处理每笔经济业务。

3、   依法实行会计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4、   积极组织完成各项上交任务。

5、   编制有关报表,负责审查报出的会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6、   定期或不定期向本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7、   会计软件和会计资料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会计硬件、软件、数据操作维护的管理制度。

8、   定期整理会计档案,及时按规定装订成册。

出纳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2、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3、负责保管好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管理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5、根据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操作相关业务。

规费征收员(航)职责:

1、   依法征收个体船舶、水运企业船舶运输管理费。按缴费情况,及时发放水运企业的月度统缴证。

2、   按规定建立各项费基础台帐及档案掌握船舶的动态变化,确保国家规费的及时征收。

3、   负责在舟山港区内装卸作业船舶的货港费征收工作。

4、   负责船检费、证书费及杂费的征收工作并检查船舶运管费、货港费的缴纳情况,对未缴规费船舶予以补缴。

5、   及时、准确做好全所各征收点每月所收规费的统计工作,填报有关的报表资料。

6、   认真、准确开具发票,做到收缴款及时上交银行。

7、   认真做好记帐单位应缴费收的记帐工作并及时结帐。

票据管理员职责:

1、负责全所各类票证的保管、领发、核销工作;

2、建立票证领发登记和票证使用明细等台帐,做到帐实相符、数量正确、核销无误;

3、负责做好港航规费收入报表工作。

统计员职责:

1、   及时做好货物吞吐量的统计工作,填报有关的报表资料。

2、   及时掌握船舶动态,完成本辖区内货运船舶的抽样调查工作,及时上报

财务(规费征收)科共有6名工作人员,本部门会计师1名,助理会计师1名,助理经济师1名,会计员1名。其中大专生4名,中专生1名,初中1名。科长董铭。

科长联系电话:2067028

财务科联系电话:2025743

收费室联系电话:204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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