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港航检查大队
2009-1-15   来源:

【检查大队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运政、航道、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组织辖区内港口、水运市场日常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实施辖区船舶验证制度;
3、实施有效市场监管,维护水运及港口装卸、储运市场秩序;协助港口危险品作业的监管工作;
4、负责对港口、航道建设实施监督;
5、负责港、航行政执法案件的建、归档工作,组织协调各港航管理检查站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各类工作台帐;
6、协助督促港口的企业和运输船舶防台、防汛等有关安全工作;
7、协助征收各项港航规费及辖区水运、港口行业统计上报工作;
8、承办分局(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检查大队人员工作岗位职责】

一、大队长:
1、全面负责负责大队日常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协调、总结大队的各项工作,组织落实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负责辖区范围日常运政、港口、航道检查工作。
2、负责全队业务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全队工作职责,负责对外联络,协调与各科室和站点的工作。
3、负责组织大队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大队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作人员廉政建设。
4、负责制定并落实大队各项管理制度。安排大队工作人员分工、落实各类台帐。
5、承办分局(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大队长:
1、协助大队长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港政、运政、航道日常巡查工作,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执法案子的审核上报工作。
3、负责对市场实施有效监管,组织开展全辖区港口经营和水路运输市场的统一检查和整治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4、负责大队各项工作台帐,报表上报督促工作。
5、负责大队通讯报道工作及大队年终总结工作。

三、检查员:
1、参加管辖区内港政、航政、水路运政日常巡查工作,对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理)工作。
2、负责对运政、港口经营市场实施有效监管,对辖区港口企业及码头安全巡查工作 。
3、做好辖区内船舶验证,危险货物作业现场监管。
4、对辖区内港口岸线、港口锚地及航道实施监管检查。
5、做好管理货物现场监管;协助督促港口企业对灾害性气候的安全防范工作。
6、负责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及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帐。
7、负责大队检查工作的用车驾驶工作。
8、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
9、承办大队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内勤:
1、做好辖区内进出口船货港费征收工作。
2、及时登记货港费征报台帐和验证台帐。做好结算上报工作。
3、经常参与港政水路运政、航政日常巡查工作,对违章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理)工作。
4、负责队里对内各类记录、台帐工作。
5、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
6、承办队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检查大队共有5名工作人员,其中本科在读3名,大专3名。由周峰担任检查大队大队长。
大队长联系电话:2067877
检查人员联系电话:203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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