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安全管理科[工程(航道)科]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港口管理、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辖区内港口水域、陆域利用及港口岸线、通航水域、航道的使用管理以及港口、航道基础性设施的管理; 3、对港口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港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资质及劳动安全管理; 4、负责对辖区内内贸危险货物过驳、装卸(作业)申请的审批【港政(航道)科职责】和日常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有关《港口经营许可》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申报的受理和审核; 5、负责抢险救灾、军事运输、指令性物资港口作业及运输的组织实施; 6、协助港口行业的统计和各类规费征收工作,健全各类业务台帐; 7、承办分局(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港政安全管理科[工程(航道)科]岗位工作职责】 科长职责: 1、主持港政安全管理科[工程(航道)科]全面工作; 2、负责部署、参加由市局及上级相关部门布置的综合性或专项性的港政航道检查及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3、负责港口“三防”的总体工作,布置港航检查大队、各港航管理检查站督促管辖范围内港口企业做好灾害性气候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港口企业“三防”工作的落实情况; 4、部署、参加市局布置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年度核验工作; 5、负责航道行政许可的初审及现场踏勘工作; 6、协助检查大队做好航道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各站点的航道管理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审批工作,将对需重点巡查的企业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港航检查大队和各站点,并视情参与检查工作; 8、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科长职责: 1、负责“二证”行政许可的初审及其现场踏勘工作; 2、参加由市局及上级相关部门布置的综合性或专项性的港政航道检查及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3、参加实施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年度核验工作; 4、参加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审批工作; 5、检查港口企业“三防”工作的落实情况; 6、协助检查大队做好港政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各站点的港政管理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7、参与市局布置港口设施保安评估工作; 8、负责科里新闻报道工作; 9、承办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职责: 1、参与“二证”及航道行政许可的初审和现场踏勘工作; 2、参与由市局及上级相关部门布置的综合性或专项性的港政航道检查及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3、参加实施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年度核验工作; 4、参与检查港口企业“三防”工作的落实情况; 5、参与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审批工作,将对需重点巡查的企业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港航检查大队和各站点,并视情参与检查工作 6、协助检查大队做好港政航道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各站点的港政航道管理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7、参与市局布置港口设施保安评估工作; 8、承办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勤职责: 1、负责办证中心、市局行政许可资料交接工作; 2、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审批,并将审批情况及时告知港航检查大队、各港航检查站; 3、负责将港政、航道行政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港航检查大队、各港航检查站; 4、参与 “二证”及航道行政许可的初审和现场踏勘工作; 5、参与市局布置港口设施保安评估工作; 6、负责“二证”及航道行政许可资料的归档工作; 7、负责统计科里各类报表及台帐; 8、承办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港政安全管理科[工程(航道)科]共有3人,大专学历3人,助理经济师一名。现由陈东海负责。 科长联系电话:2026642 内勤联系电话(传真):2067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