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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港务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舟山港务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我局网站(port.zhousha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舟山港务管理局办公室(地址:舟山市定海港码头11511室,电话:0580-2067253,传真:05802067665,邮箱:zsport@zhoushan.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舟山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打造“廉洁、高效、透明”政府,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建立组织体系、深化公开内容、制定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要求,本局于200851日起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58条,占总体比例的18.4%;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总体比例的0.7%;机构职能类信息36条,占总体比例的4.2%,行政执法类信息104条,占总体比例的12.1%;本部门业务类信息480条,占总体比例的55.8%;便民服务类10条,占总体比例的1.2%;其他类信息66条,占总体比例的7.6%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及市政府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按照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采取网上公开与公共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明确了我局信息公开渠道及信息公开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并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公布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投诉举报电话及地址,便于公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对我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公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受理机构、申请形式、申请受理流程和申请处理等内容,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要求和办结时限。同时,根据《条例》规定,明确了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

截至2008年底,我局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于2008年未发生依申请,因此无收费情况发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 、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通过积极努力、认真落实、扎实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渠道不畅,信息更新还欠及时等。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做到职责明确、措施有力、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