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提前淘汰国内航行单壳油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08-04 来源:舟山港航网

舟船检〔20101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52号公告《关于发布提前淘汰国内航行单壳油轮实施方案的公告》(以下简《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0)230号《关于执行提前淘汰国内航行单壳油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现就现有600载重吨及以上的国内航行油轮(驳)防污染双壳结构专项检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1231,在本机构检验登记的现有600载重吨及以上的国内航行油轮(驳)应向我处申请进行一次附加检验(即油轮防污染双壳结构专项检验),以验证油轮(驳)对《公告》要求的符合情况,并将按照《公告》要求确定油轮(驳)的淘汰期限或限制条件。

二、本次附加检验方式,如在20101231日前船舶要进行本年度的检验,则可结合本年度的检验一起进行;如船舶已完成本年度的检验,则应向我处申请一次专项附加检验。

三、请各有关单位合理安排,及时申请检验,积极配合我处做好本次专项附加检验工作,以保障船舶顺利航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油轮  检验  通知

抄送:浙江省船舶检验局,舟山市港航管理局。

  舟山市船舶检验处                 2010年7月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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