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局相关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9- 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中心(执法队)、引航站: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港航和口岸局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等事项的复函》(舟编办函〔2025〕18)文件精神,现将局相关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调整如下:

一、规划建设管理处增挂招投标管理处牌子。调整后,规划建设管理处(挂招投标管理处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港口总体规划、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航道、水路交通建设(不含陆岛交通码头)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管工作。依法实施航道管理工作,负责航道保护范围的划定、专用航道的业务监督指导、涉航建筑物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港口岸线使用和港口项目投资管理。负责水运建设市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含陆岛交通码头)。负责指导、督促水运工程招投标工作。按权限承担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和标后管理工作。制订水运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管理制度。承担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信访)件的受理处理。

二、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职责仍由市港航行政执法队承担。

三、舟山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增加承担水运工程招投标管理(含标后管理)的辅助工作职责。

四、其他维持不变。


中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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