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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增省内沿海危险品船运力审查结果公示(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0-11-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我局开展新增省内沿海危险品船运力审查工作,现将拟同意企业获得新增运力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27日-12月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电话联系,并书面提出意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舟山港务大厦,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航运管理处,邮编:316021,联系电话:0580-2067226,传真:0580-2021097。

序号

申请企业

拟获得新增运力情况

1

浙江洲顺海运有限公司

光租舟山东晟外轮供应有限公司等所有的成品油船“东港油66”轮,4922载重吨,主营保税油加注业务。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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