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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文件

  

舟港口〔2021〕3号                                 签发人:蒋海平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我局在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建设为主线,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为契机,以促进法制规范提升法制保障为目标,加强法治引领,强化制度建设,落实法制责任,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全局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无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落实,各执法单位(部门)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建设和“法治舟山”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全面有序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一)加强领导部署。

在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制定印发《2020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落实责任部门,合力推进工作开展。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听取、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对“最多跑一次”改革、“互联网+监管”以及港航行政执法和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亲历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和督查。按要求落实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情况总结并在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年终述职,组织18位新提任科级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宣誓仪式。

(二)加强督查考核。

制定印发《2020年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考核范围覆盖全局执法部门,涵盖执法协作机制、执法行为和风纪规范、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等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局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及时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反馈问题,严格整改落实。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执法人员“提能力、强素质”目标,以省厅执法人员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大力推进执法人员能力建设。

(一)加强执法队伍管理。

严把执法资格准入关,加强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做到人证合一。按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要求,我局制定了《港航行政执法队人员锁定工作方案》,通过自愿报名和综合考评的方式,锁定港航行政执法队人员85人,并于年底前通过批复,目前应持证人员持证率达到96%以上。根据三定方案,对局、中心和执法队领导职务进行了调整任命,充实了一批年青骨干力量到行政执法队。严格落实《舟山市港航管理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暂行管理办法》,加强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

(二)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

制定印发局2020年舟山港航系统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安排23期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班,从法律法规学习、执法实务教育、疑难案例分析等着手,进一步提升舟山港航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结合局年度全员培训安排,邀请法律顾问对参训人员的120余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省厅组织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比武等活动。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改革和综合治理

按照依法行政改革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要求,积极探索符合舟山港航实际的依法行政工作模式。

(一)全面落实“两张清单制度”。

及时梳理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研究制订工程造价备案的“八统一”材料规范。严格按照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和宣贯解读,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做到权力行使透明,权责行使统一。

(二)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1.提前服务介入,推行“不见面审批”,开展延时预约服务。

一是提前服务介入,提高办事效率。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港航窗口专职负责市场监管部门“双告知”推送信息筛选后的汇总分发,各部门根据推送过来的企业信息,采取提前介入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申请材料收集和网上申请办理流程掌握,极大提高企业办证效率。目前我局共有依申请“最多跑一次”事项89项,其中即办事项81项,即办率90%,事项承诺期限压缩比97.5%,企业满意度获得感较高。二是全力推行网上办理,实施全流程“无接触办理”。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20329件,网上申报审批率100%,加盖电子印章率100%。所有事项均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受理、办理零差错。三是开展预约延时办证服务,共办理延时预约服务100余次。

2.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助推政府数字化转型。

一是动态调整“最多跑一次”事项规范。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及《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调整取消港口经营试运行和航道工程开工备案5个事项,新增造价文件备案1个事项。二是推进政务服务2.0和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做好2.0事项上线申报工作,全面应用投资在线平台 3.0,进一步精减投资项目事项办理环节和材料,推动港口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60天”。三是结合机构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制定实施行政许可优化方案,11月起正式将行政许可职能全部回收市港航窗口,涉及审批的事项由原先69个环节缩减至45个环节,审批流程压缩比达1/3以上。

3.改革创新,提供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一是集约办理,打破部门壁垒,创新建设舟山籍船舶跨部门“多证联办”。推动“多证联办”协同平台正式上线,将海事、船检、港航共计12个办证事项纳入“多证联办”集成服务。通过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取消重复材料提交等方式,由12次申请优化至跑一次,56份材料现压缩至30份,材料精减率达46.4%,压缩办理期限至“最多26个工作日”办结,审批提速率达85.8%以上。二是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覆盖。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港口经营许可(客运除外)、港口建设项目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3000吨级以下)5个事项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提级实行告知承诺。目前我局共办理告知承诺许可事项9件。其中7月10日浙江九舟海运有限公司办理了全国首例“告知承诺”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获得企业高度赞扬。

(三)积极推进监管执法新模式。

1.全面推广“互联网+监管”。

及时梳理国家、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编制监管事项达70项主项147项子项,基本实现监管事项认领全覆盖。制定印发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对全局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部署,并牵头组织港口、航运等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局已应用掌上执法开展双随机抽查企业226家次、专项检查企业310家次、即时检查企业200家次,实现掌上执法率100%、9项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任务完成率100%,其中应用信用规则率达68.75%,跨部门监管率达15.15%。

2.创新应用特色项目。

依托港航指挥中心电子巡控平台,创设“港口码头作业非接触电子巡控监管(舟山)”特色应用项目,重点对港口码头作业现场涉及的作业船舶、码头靠泊及相关人员作业等行为规范开展检查,通过非接触式电子巡控监管,进一步提升码头作业现场监管覆盖率,提高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目前,该应用项目列入舟山市特色应用项目清单,电子检查表单已编制完成并纳入省执法监管平台。

(四)持续优化舟山港航口岸优良营商环境。

舟山通江达海,国际航行船舶在各港口口岸间中转减载、加油维修和境外人员进出等占口岸业务的90%以上。在国家口岸办等三部委鼎力支持下,率先展开船舶(含人员)长三角通关一体化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改革,作为国家试点,联动宁波、江苏张家港开展先期探索,通过系统对接实现港口口岸间数据复用互换,推动上下港监管结果互认,企业申报数据从338项减至57项,申报时间从过去1小时减至5分钟。今年4月,经国家口岸办同意,舟山口岸的经验作法进一步扩大到天津港口岸,5月1日起已在全国推广。

四、深入开展港航普法宣传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全行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突出重点抓普法。

(一)全面部署落实行政执法普法责任制。

制订印发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主题,引领年度普法工作。梳理近年来港航领域违法违规案件,选择具有典型性案例,组织编制舟山港航十大典型案例汇编一册,通过“以案释法”形式进一步提高行业守法意识。

(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先后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7次,内容涉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论述、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组织本部门20名领导干部参加并通过年度法律考试。

(三)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紧扣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港航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要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统一编制两册港航领域《防控疫情法律法规汇编(电子书)》,下发各执法单位开展普法宣传。配合省厅“法治护航强国路”专项普法活动,拟订舟山港航特色的“法治护航强国路之助力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专项普法行动方案,为海事服务基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开展2020年度“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重点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水路货运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等领域开展宣贯、整治。组织参加省厅宪法宣传周交通运输普法宣传现场会暨“法治护航强国路”八五系列普法活动启幕式,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海事服务”为主题宣传舟山港航和口岸系统“七五”普法成果和“八五”普法规划。

(四)加强基层执法指导。

以港航法律法规适用研究为突破口,加强基层执法法律适用难题指导工作。今年以来,对“浙玉机355”无证经营处罚主体、鱼山石化码头多家经营处罚法律适用、“浩翔36”船舶营运证等三点投诉举报提出指导意见8条,及时化解基层执法法律困惑。

五、全面强化法制规范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全面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全面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及法制审核流程图等执法信息,实现应公示尽公示。重点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制定《2020年度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舟山市港航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全年无行政调解事项。

(二)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完成新一轮外聘法律顾问续聘工作,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在局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效履职。今年以来,局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协议200余份,并就港航具体业务和难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在货港费征收、租赁纠纷等具体事务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制定印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公职律师工作制度(试行)》,确定拟聘任公职律师人员,启动聘任相关工作,为公职律师配置和履职打下基础。

(三)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遵照规范性文件审查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材料规范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对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查,其中代市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2件,审核率100%;审查突出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制定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制定起草说明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形成审查意见。同时,按要求及时将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审查,报备率达到100%,并在局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同步发布政策解读。积极落实完成被市人大纠错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划定牛鼻山水道禁锚区的通告》中《牛鼻山水道禁锚区示意图》标注错误问题的修正工作。

(四)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

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今年以来,全局共完成审查对外合同200余份,提出修改意见250余条,审查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对2份合同金额达2000万以上的重大对外合同,在签订之前报送市司法局、公平竞争工作转班分别开展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对外合同合法合规。

(五)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建设公平竞争市场体系。对我局2020年1月1日前的存量部分和2020年增量部分的有关文件进行统一审查,共审查文件14件,拟修订3件。

(六)加强案卷评查和整改落实。

根据省厅和市司法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部署,共评查执法案卷50余件,总体质量良好,无重大执法错误,基本做到主体适格、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准确。其中,《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公司未经批准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处罚案》(浙港政罚—LD(2019)2号)被市司法局评为2020年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对省厅、市司法局案卷评查指出的问题,我局逐条对照,逐一落实,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六、构建港航信用管理新模式

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促提升、三年抓创建”舟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浙江“信用交通省”建设要求,进一步推进舟山港航信用体系建设,补齐港航事中事后监管“最后一块拼图”。

(一)加强部署,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

制定印发局2020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年度信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形成全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合力。组织召开两期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推进会,部署、推进今年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探讨“信用+船检”应用激励场景和“信用+航运”联动应用场景,争创舟山信用特色应用项目。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舟山港航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系统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评价、应用、修复等全过程的信用管理工作。

(二)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信用结果运用。

按照信用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目录标准,汇总向舟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归集港航企业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信息评价信息等100余条。结合“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在事前许可、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等环节,以主动承诺型、行业自律型、审批替代型(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型、信用修复型等信用承诺为重点,探索信用承诺改革工作。推动主动承诺型100余份,行业协会自律型24份,制定出台局告知承诺制度,办理告知承诺4份,信用修复承诺1份。对省部推送的惩戒对象采取约谈、列入监管重点对象等措施,全面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自贸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船用燃料油加注安全管理失信联合惩戒,对市信用办推送的四批次,合计6家航运公司、8艘船舶实施联合惩戒。

(三)开展诚信行业主题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增强企业信用水平 打造诚信港航”诚信行业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宣读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发放信用经营宣传册、解读信用法律法规等活动形式,引导港口领域从业单位诚信自律经营,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积极组织港航企业参与舟山市诚信行业、诚信单位的评选活动,其中中化兴中公司被评为舟山市“十佳”诚信企业。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抄送: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舟山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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