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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企业限期整改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舟山市港行和口岸管理局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浙江和易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自有运力未达到规定要求,现向浙江和易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整改通知书,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即为送达,要求企业按照整改通知书满足自有运力标准。逾期未与属地港航部门落实整改的,本机关将依法报原许可机关撤销经营许可。舟山和荣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要求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现向舟山和荣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整改通知书,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即为送达,要求企业按照整改通知书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逾期未与属地港航部门落实整改的,本机关将依法报原许可机关撤销经营许可。

  本机关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港务大厦B座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端立0580-2033731

附件: 整改通知书2021年62号(和易).pdf

          整改通知书2021年63号(和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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