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域引航距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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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港口有序发展,维护港方、船方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规〔2019〕2号)文件规定,我局现将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域的引航距离更新并公布如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87519675@qq.com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580-206721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昊,0580-803256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1年3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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