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舟山市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和自贸区海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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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22〕8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自贸试验区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2〕67号),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支持我市现代航运服务业和自贸区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求和操作流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我局结合实际,起草制定了《舟山市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和自贸区海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sgwjs@163.com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580-2021097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天雨,0580-206717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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