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公示 2022第2号 |
|
|
|
2019年7月24日,舟山金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2767993220N)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舟港政罚-LA〔2019〕5),现企业就该行政处罚信息,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经我局核实该单位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已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披露已超过1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修复条件。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舟山市港航和口岸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同意对该企业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提出异议。 联系电话:0580-2067827 舟山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