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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化和数字化改革为动力,完善法规制度体系、行政决策机制,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能力,推进信用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引领、法治规范和法治保障作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2022年,全局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无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现将我局2022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部署落实和考核督查

我局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落实,各执法单位(部门)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建设和“法治舟山”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全面有序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对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制定印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全面落实法治舟山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党委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重要论述,着力推动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行动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强领导部署

在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制定印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落实责任部门,合力推进工作开展。及时完成《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报送市政府和省厅,并向社会公开。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听取、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4次以上,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亲赴现场开展检查、督查。

(三)强化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建设

抓住关键少数,以安全生产法、宪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为重点,开展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以上。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实现全覆盖、全通过。制定印发2022年舟山港航系统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先后组织参加省厅执法骨干培训和案审人员培训,开展全市港航执法业务培训、法制员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组织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学习培训;督促各执法部门按照“四个一”要求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训练。组织11名执法人员参加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市执法证申领考试,目前持证人员192名,持证率98%。

(四)加强考核评价和督查落实

修订印发《2022年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将内部案件移送协作、执法数字化改革应用以及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港航行政执法热点、难点和焦点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不定期梳理通报考核内容进度,先后组织年初和年中依法行政会议,及时将最新要求和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至各单位(部门)。组织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对七个分中心(执法队)开展明查暗访和随行执法办案检查。建立落实行政处罚案卷季度评查机制,定期通报评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同时,通过抽查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方式,不断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持续完善港航法规制度体系,全面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

公布《2022年度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实施《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组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3次,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查。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遵照规范性文件审查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材料规范的要求,对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查,其中代市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1件,审核率100%;审查突出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制定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制定起草说明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形成审查意见。同时,按要求及时将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审查,报备率100%,并在局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累计废止1份。

(三)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对照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完成新一轮外聘法律顾问续聘工作,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在局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效履职。局法律顾问全年共审查合同、协议210余份,并积极参与港内供油、引航站合同等业务工作,提供法制意见建议。对照局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完成1名公职律师考核、聘任和备案工作。

(四)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

严格落实局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完成审查对外合同210余份,提出修改意见300余条,审查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对2份合同金额达2000万以上的重大对外合同,在签订之前报送市司法局、公平竞争工作专班分别开展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对外合同合法合规。

三、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全面实施《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和行政执法比武为主要抓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推进港航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主动与市编办、海洋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多次对接“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和舟山海洋综合执法改革事宜,提出舟山港航执法改革建议。完成港航执法力量下沉,下沉县(区)执法力量78名,占比88.6%,其中,下沉乡镇(街道)执法力量58名,占比65.9%。积极参与舟山海洋综合执法事项风险评估、舟山市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社会风险评估等改革工作,全力配合“海上执法驾驶舱”建设。及时梳理权利事项和责任事项,完成2022年度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积极梳理对接划转海洋综合执法航道行政处罚事项。

(二)持续健全行政执法机制

开展“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配套机制建设,同步制定舟山港航行政执法“小三定”。制定实施《舟山市港航行政执法队执法力量下沉工作指南》,督促县(区)、乡镇(街道)执法组与地方政府建立“乡呼县应”等常态化执法工作机制。牵头组织“海上船舶联合检查”等5次“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参与应急等部门组织的协同检查。严格落实港航执法内外协作工作机制,积极参与舟山市“大综合一体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全年办理外部协作案件6件,办理内部协作案件21件,占比21.2%。

(三)全面推进“四基四化”建设

组织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现场会,推广港航执法二队定海执法科(原三江检查站)规范化建设试点成果。针对六个辖区特点,因地制宜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全面启动舟山港航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局分管领导带班,对新城分中心(执法队)等地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目前,各辖区均已完成建设任务。制定实施局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组织全市港航制式服装换装仪式。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完成5名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件和3名退休人员执法证件注销。

(四)推进数字化执法应用

推广应用省厅数智执法平台,组织系统培训,及时维护更新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培训等信息,落实执法案卷数字化归档要求,所有行政处罚均经办案系统办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2022年港航双随机监督检查,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100%,掌上执法率100%,双随机抽查任务的跨部门联合监管率达到20%以上、信用规则应用率达到90%以上,任务完成率达100%。落实国家和省监管事项清单工作,实现监管事项清单应领事项认领率达100%、行政检查事项年度覆盖率达100%。继续加强港航非现场执法力度,完成非现场执法案件7件,占比7.1%。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全面公示执法主体等执法信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定“一案一审”,做到所有行政执法案卷均经法制审核。制发《舟山港航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细则(执法记录仪使用细则)(试行)》,开展抽查检查,持续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行为。制定局案卷评查方案,成立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先后组织自查自评、现场评查、集中评查和互评互查,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厅案卷质量集中评析和市集中评查,完成评查报告进行通报,并在全市港航业务培训上全面解读案卷评查主要问题。舟水运罚〔2021〕963获评2022年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舟水运罚〔2022〕9210获评202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无一较差案卷。更新发布《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首错免罚”清单》,适用事项由原来的11项拓展至20项,完成承诺案件10件。开展“五个一”基层执法帮扶指导工作,多次召开执法研讨座谈会,对一线执法疑难问题当面释疑,开展执法实务培训,交流执法心得。

(六)强化执法队伍练兵

以行政执法比武为主线,深化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对表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比武方案,制定舟山港航执法比武具体方案,组织法审员能力考核、案卷质量评比、执法能力考核理论考试、执法记录仪使用专项考核和队列会操等比武活动。各基层一线执法部门按照“四个一”要求,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和实务操练,持续提升一线办案能力。其中,全省执法记录仪使用比武项目获团体第三名,高俊杰、邬周喆获执法能力考核二等奖,水上组个人二等奖,权勇获队列会操标兵称号,俞凯获法审能力考核三等奖。

(五)全力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清廉执法建设

以清廉交通建设为导向,紧扣交通运输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发布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进度安排,全面部署推进。制定实施《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执法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预案和舆情应对方案》,不断完善执法应急处置体系。开展半年度全覆盖行政执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工作落实、执法风纪等工作落实情况。建立落实行政处罚案卷季度评查机制,定期通报评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积极对接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依法行政巡察要求和省厅明查暗访通报,及时反馈工作整改和开展情况。

(六)持续开展舟山海洋特色港航执法行动

针对海砂、港口燃物料供应市场和重点港口企业安全整治,先后开展“利刃一号”、“利刃二号”和“利刃三号”行动等“利刃”系列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市海洋行政执法局、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部门开展航道锚地、海洋工程联合巡航执法活动。累计开展执法检查6586次,出动检查人员1420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973次,出动执法艇950次;执法检查港航企业6052家次,检查船舶1934艘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99件,共处罚款人民币118.38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31万元整。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用建设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提升法治便民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港航信用建设,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惠企政策梳理

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行政执法考核,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建设公平竞争市场体系。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1份,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自查整改问题2项。加强惠企政策梳理公布,按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在惠企平台下架两项过期政策,上架1项新政策。

(二)持续推进港航信用建设

召开年度信用工作会议,全面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部署落实规范信用信息归集、探索信用应用场景、开展信用修复等工作。相继开展公职人员诚信教育、政策文件公平竞争专项治理、行政执法明察暗访、合同履约自查等系列专题活动。及时归集港航领域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处罚、行业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表彰荣誉、主动承诺、告知承诺等信用信息,基本实现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完成2021年度港航信用评价,评价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企业324家、港航经营企业121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管理重点环节运用,形成“信用+新增省内危险品运力”、“信用+航运业惠企补助”、“信用+行政许可服务”等应用场景,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组织开展2022年度港口经营企业“诚信经营、践行有我”主题实践活动,2家港口企业获评为2022年度舟山市“十佳”诚信企业。

(三)继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2.0,实现事项达标率100%,即办件比率93.6%,承诺期限压缩比98.9%,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100%。持续开展事项、环节、材料、时限“四减”工作,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自贸区“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推进电子证照和港航高效“不见面”审批改革,实现高频港航电子证照一网通办。推进“港航红帆”审批服务品牌建设,联合多部门打造综合审批“一条龙服务”,有效保障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等重大战略项目投产达效。

五、加强普法宣传,推动诉源治理化解行政争议

严格落实局行政调解制度,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诉源治理化解行政争议。

(一)加强执法基础保障

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编制印发《2022年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拍摄并展播水运工程以案释法微视频,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和执法规范的指导。落实局重大疑难案件全程指导机制,开展“五个一”基层执法帮扶指导工作,多次召开执法研讨座谈会,对一线执法疑难问题当面释疑,开展执法实务培训,交流执法心得。组织不规范接靠船舶违法行为研究,形成《关于不规范接靠船舶适用行政处罚条款的研究报告》。加强行政执法资金保障,完成数字化执法装备采购和2023年度执法预算编制,为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港航船艇和车辆使用提供支持。

(二)全面开展舟山港航和口岸特色普法宣传

制定实施局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护航二十大·普法在行动”等系列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宪法宣传活动,线上线下双渠道同步推进港航企业普法宣传;组织13名新任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增强新任干部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意识。扎实推进“法治扎根工地”专项普法活动,制定印发任务清单,开展“双普”示范基地培树。以“舟山港航外网”、“舟山港航口岸”微信公众号和各类港航微信群为基础,持续开展法治社会满意度提升等普法活动,拓展网络普法应用。积极参与推进海上船舶专项整治、反走私、“扫黑除恶”、禁毒等社会综合治理和宣传,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3年1月20日

                                                     (联系人:俞凯;联系电话:0580-2067270)

抄送: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舟山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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