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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中心(执法队)、引航站    

现将《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3324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港航和口岸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体化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执法改革、数字化改革、港航信用、法治保障等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市建设和高质量推进舟山港航事业发展贡献港航法治力量。    

一、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谋划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落实法治舟山建设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二)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要求,梳理制定《局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加强依法履职组织保障,领导班子年度研究法治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领导班子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三)加强依法行政考核督查。强化考核指标导向,围绕年度工作任务修订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考评指标,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十四五”中期检查。充分应用省法治交通平台和港航执法协同子系统,组织明查暗访和数字化动态跟踪,阶段性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四)开展交通法治工作品牌建设。结合舟山港航和口岸实际,充分挖掘立法、法制审核、执法实践、矛盾调解、信用监管、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优秀做法,创建交通法治工作品牌,推动整体智治现代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动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要求,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力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和报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二、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根据省市“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调整优化港航行政执法事项。继续支持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积极推进港航专业执法与乡镇综合执法力量建立常态化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二)继续加强执法联动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和“监管一件事”,推进基层港航管理机构与海事等部门的常态化执法协作,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配合机制;开展行业监管问题智能判定移送研究,深挖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协作潜力,健全港航管理职能部门与港航执法部门配合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办,推动港航行政处罚行刑衔接。    

(三)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开展港航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推进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港航一线行政执法软硬件基础。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推进执法基层站所星级创建工作。    

    三、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一)提升执法数字化水平按照省厅数智平台推广应用要求,结合港航实际,全面推进“掌上办”、“智能评”等场景应用,配合完成基层站所“星空图”建设。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跨部门监管率达25%以上、双随机抽查次数占比达35%以上、任务按时完成率达100%、掌上执法率达100%以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100%、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100%。落实国家和省监管事项认领覆盖工作,实现监管事项清单应领事项认领率达100%、行政检查事项年度覆盖率达100%。按照“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要求,全面提升用户周活跃率,确保执法办案行政处罚案件100%赋码、行政处罚文书100%电子签章、行政处罚文书100%平台出件、线索处置100%有回应。稳步推进非现场执法,拓展港航非现场执法事项,继续加强港航非现场执法力度。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综合执法事项清单,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表《舟山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清单》,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大力推广首违免罚、告知承诺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强基层日常执法规范指导,持续开展执法疑难问题研讨。    

(三)强化执法队伍练兵。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完结年各项工作,制定实施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开展执法人员轮训,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和案审人员培训。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证培训考试,确保应持证人员持证率达95%以上。组织参加第四届交通运输执法比武活动,继续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专项考核。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部综合执法检查相关工作,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部抽考。加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实务操练,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执法队伍能力。继续强化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辅助人员行为。    

(四)推进清廉执法建设。加强刚性约束,落实硬核举措,严格执法记录仪使用,开展2次以上明查暗访,严格落实通报整改工作措施。建立落实执法领域常态化疑难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强化应急能力建设。继续落实季度案卷评查机制,以数字卷宗为重点,开展年度案卷评查活动。及时依法提供审计所需资料或数据,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规定履行书面报告和公告职责。主动接受外部执法监督和省厅行政执法第三方评估,及时处置投诉举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执法监督,主动履行司法建议,及时改正督查问题。    

四、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信用建设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推进行政机关合同一体化应用平台全面应用,开展重大合同审查和备案。加强港航领域惠企政策梳理和公布,及时更新惠企平台政策信息。    

(二)推进信用系统应用和评价。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和质量提升,推广应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面提升信用交通考核各项指标。完成水运、港口领域年度信用评价。规范开展信用修复,依法维护经主体合法权益。    

(三)强化信用监管和宣传。稳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确保双随机任务信用规则应用率达100%。落实信用评价在许可、监管和处罚等环节的应用,深入挖掘数字信用应用场景。港口、航运领域至少分别组织开展1期信用主题宣传活动,浓厚港航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氛围,及时报送信用信息。    

五、加强法治保障    

(一)推动诉源治理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和矛盾化解工作,切实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落实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室作用,推进诉源治理。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编制典型案例,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和执法规范的指导    

(二)夯实执法法治基础。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继续增强法制工作力量。紧扣港航基层执法疑难问题,加强港航政策法规研究,增强依法履职保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资金保障,按要求落实执法执勤用车(船)、执法装备配置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完好。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配备和培养工作,完成局外聘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作用。按规定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履职和考核,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港航法治业务的指导和培训。    

(四)持续开展特色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强化宪法宣传学习,全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省厅“法治护航强国路”普法品牌建设要求,开展“法治护航世界一流强港建设”主题普法活动,以企业、码头、船头为阵地,将普法贯彻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强化执法普法警示教育。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精神,深入开展反走私和港航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附件1:2023年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清单.xls

     

     

     

     

     

      

 

 

 抄送: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舟山市司法局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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