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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舟山市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各港航分中心,有关企业和单位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22〕8号)《舟山市支持现代航运和海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舟港口〔2022〕123号)等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舟山市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舟山市支持现代航运和海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舟港口〔2022〕123号)有关奖补条件的企业和单位。本次申请的奖补项目所属年度为2022年度。

二、申请时间

本通知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通知规定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一式四份)向所在地港航分中心提出奖补申请。

(二)受理

所在地港航分中心收到申请后,应及时核实申请材料中原件与复印件内容的一致性,并在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章”和签名。申请材料齐全无误的,应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或有误的,应告知申请单位及时补正。

(三)初审

申请材料受理后,所在地港航分中心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申请单位理由,退还申请材料。

各港航分中心应在5月20日前将辖区符合奖补条件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联系人:周欲晓,联系电话:0580-2067150。

(四)审核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审核后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市财政局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复核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奖补资金申请工作。各港航分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奖补资金申请工作。要强化政策宣传,确保辖区企业应报尽报。要做好企业指导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填报资料并做好后续网上申报等工作。

(二)加强申请材料审核。各港航分中心要严格遵守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工作要求和程序,不得虚报谎报。在核实申请材料真实性时,可以提供原件的须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要求申请单位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证明,切实保证申请资料真实有效。

(三)切实做好各类材料收集和整理。各港航分中心及市局相关处室要落实专人,专卷保存好2022年度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健全有关台账和档案管理工作。


    附件:舟山市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有关申请

事项材料清单、申请表格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3年4月14


附件1

 

舟山市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有关申请事项材料清单

 

一、支持江海联运直达船队建设奖励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

(二)船舶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关于新建船舶的简要情况说明,新增运力备案材料,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检证书、入级证书(如有)、船舶营业运输证;对于融资租赁船舶,还应提供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

(三)船舶建造成本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关于船舶建造成本的简要情况说明,有关合同及发票;

(四)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企业已对我市产生的地方综合贡献的简要说明、有关汇总表(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

(五)船舶五年内不得转出我市的承诺,从获得奖励开始日期起算;

(六)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账户名等相关信息;

(七)其他材料。

二、支持海进江大型船队建设奖励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

(二)船舶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关于新建或市外新购自有并经营船舶的简要情况说明,船舶来源证明(新建船舶提供新增运力批件或备案材料,市外新购船舶提供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证明材料),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检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对于融资租赁船舶,还应提供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

(三)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企业已对我市产生的地方综合贡献的简要说明、有关汇总表(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

(四)船舶五年内不得转出我市的承诺,从获得奖励开始日期起算

(五)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账户名等相关信息;

(六)其他材料。

三、支持航运联盟、物流平台建设奖励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

(二)企业关于当年度组织我市航运企业承运我市港口项目货物运输量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出具的本港货物本地运输情况的简要情况说明及有关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运输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发票中应注明承运企业、船舶、运输量);

(三)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企业已对我市产生的地方综合贡献的简要说明、有关汇总表(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

(四)企业五年内不得转出我市的承诺,从获得奖励开始日期起算

(五)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账户名等相关信息;

(六)其他材料。

四、支持江海直达运输准班轮化发展奖励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

(二)企业关于当年度准班轮航线货运量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出具的江海直达准班轮航线货运量的简要情况说明、承运航运企业及船舶名单、运输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发票中应注明承运企业、船舶、货运量)、有关港口靠泊说明;

(三)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企业已对我市产生的地方综合贡献的简要说明、有关汇总表(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

(四)企业五年内不得转出我市的承诺,从获得奖励开始日期起算

(五)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账户名等相关信息;

(六)其他材料。

五、支持海事服务专业化船队建设奖励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

(二)船舶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关于新建船舶的简要情况说明,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检证书、舟山船型证明材料、入级证书(如有),新增运力批件或备案材料(如有)、船舶营业运输证(如有),对于融资租赁船舶,还应提供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

(三)船舶建造成本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关于船舶建造成本的简要情况说明,有关合同及发票;

(四)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企业已对我市产生的地方综合贡献的简要说明、有关汇总表(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

(五)船舶从事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或锚地国际航行船舶物料供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船舶取得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资格或锚地国际航行船舶物料供应经营资格的批准文件,累计12个月内开展12次保税油供应或锚地供应的业务记录等;

(六)船舶五年内不得转出我市的承诺,从获得奖励开始日期起算;

(七)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账户名等相关信息;

(八)其他材料。

六、支持做大国际航行船舶供应市场奖励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

(二)国际航行船舶供应货值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关于国际航行业务量供应货值情况的简要说明,贸易合同、销项发票、船东签收单(Delivery Note)、海关报关及物料添加单证、收汇记录等;

(三)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企业已对我市产生的地方综合贡献的简要说明、有关汇总表(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

(四)企业五年内不得转出我市的承诺,从获得奖励开始日期起算;

(五)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账户名等相关信息;

(六)其他材料。

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浙江)自贸区仲裁中心奖励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

(二)仲裁中心租赁合同及相关票据;

(三)中国海仲(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中国海仲(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年度活动目录与服务成果;

(五)中国海仲(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

(六)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企业已对我市产生的地方综合贡献额的简要说明、有关汇总表(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

(七)企业五年内不得转出我市的承诺,从获得奖励开始日期起算;

(八)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账户名等相关信息;

(九)其他材料。

八、支持绿色数字航运发展奖励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

(二)企业关于绿色数字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在我市推广应用情况的简要说明、项目基本情况说明、项目应用效果说明、专家认定报告、项目费用等;

(三)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企业已对我市产生的地方综合贡献额的简要说明、有关汇总表(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

(四)企业五年内不得转出我市的承诺,从获得奖励开始日期起算;

(五)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账户名等相关信息;

(六)其他材料。

九、支持新增船舶、应用绿色数字项目等市内融资利息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

(二)新增船舶的提供本清单第一项或第二项有关材料,应用绿色数字项目的提供本清单第八项有关材料;

(三)市内贷款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年度还款记录、年度利息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材料。

 

 

 

 

附件2

 

舟山市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由申请单位填写)

名称(章)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二、申请奖补项目情况(由申请单位填写)

(一)龙头航运企业奖励

龙头航运企业

申请奖励总额

万元

有关情况说明

(如有)


(二)专精特新航运企业奖励

专精特新航运企业

申请奖励总额

       万元

有关情况说明

(如有)


(三)新建江海直达船舶奖励

2022年新建船舶情况

散货船

(船名:            )

        万吨

造价

万元

集装箱船

(船名:            )

         TEU

造价

万元

商品汽车滚装船

(船名:            )

车位

造价

万元

有关情况说明

(如有)


申请奖励总额

万元

(四)新增海进江大型船舶奖励

2022年新增船舶情况

普通货船

(船名:            )

万吨

奖励金额

万元

集装箱船(集散两用船)

(船名:            )

TEU

奖励金额

万元

油船

(船名:            )

万吨

奖励金额

万元

化学品船

(船名:            )

万吨

奖励金额

万元

液化气体船

(船名:            )

M3

奖励金额

万元

有关情况说明

(如有)


申请奖励总额

万元

(五)航运联盟、物流平台发展奖励

2022年本港货物本地船舶运输情况

承运货物种类


承运货物总量

万吨

有关情况说明

(如有)


申请奖励总额

万元

(六)开辟江海直达运输准班轮航线奖励

散货航线1

始发港


目的港


货运量

万吨

奖励金额

万元

散货航线2

始发港


目的港


货运量

万吨

奖励金额

万元

集装箱航线1

始发港


目的港


货运量

TEU

奖励金额

万元

集装箱航线2

始发港


目的港


货运量

TEU

奖励金额

万元

有关情况说明

(如有)


申请奖励总额

万元

(七)“舟山船型”海事服务船奖励

2022年从事海事服务的船舶情况

供油船

(船名:           )

        万吨

造价

万元

海事服务船

(船名:           )

        万吨

造价

万元

有关情况说明

(如有)


申请奖励总额

万元

(八)国际航行船舶供应市场奖励

非锚地供应业务

2022年供应货值

万元

2021年供应货值

万元

奖励金额

万元

锚地供应业务

2022年供应货值

万元

2021年供应货值

万元

奖励金额

万元

有关情况说明

(如有)


申请奖励总额

万元

(九)海事仲裁委员会奖励

申请奖励总额

万元

有关情况说明(如有)


(十)应用绿色数字航运发展奖励

2022年应用项目基本情况

绿色项目名称


建设投资额

万元

奖励金额

万元

数字项目名称


建设投资额

万元

奖励金额

万元

有关情况说明

(如有)


申请奖励总额

万元

(十一)市内金融融资利息补贴

2022年新增船舶情况

1.江海直达船(船名:  )

融资总额

万元

年利率

%

当年利息

万元

贴息

万元

2.江海直达船(船名:  )

融资总额

万元

年利率

%

当年利息

万元

贴息

万元

1.海进江船(船名:   )

融资总额

万元

年利率

%

当年利息

万元

贴息

万元

2.海进江船(船名:   )

融资总额

万元

年利率

%

当年利息

万元

贴息

万元

2022年应用绿色数字情况

1.绿色数字项目(名称:   )

融资总额

万元

年利率

%

当年利息

万元

贴息

万元

2.绿色数字项目(名称:   )

融资总额

万元

年利率

%

当年利息

万元

贴息

万元

有关情况说明

(如有)


申请贴息总额

万元

(十二)其他奖补项目(依据有关文件内容申请)


合计

新增船舶(江海直达船、大型海进江船、舟山船型海事服务船)奖补总额

万元

其他项目奖补总额

万元

申请奖补总额

万元

三、申请单位2022年度地方综合贡献情况(由申请单位填写)

类型

已入库实缴金额

地方留存部分金额

备注

增值税

万元

                万元


企业所得税

万元

                万元


个人所得税

(企业缴纳部分)

万元

                万元


其他税种

万元

                万元


有关行政性收费

万元

                万元


其他收入贡献

万元

                万元


合计

万元

              万元


有关情况说明

(如有)


四、安全生产事故、纳入重点监管或“黑名单”等情况(由申请单位填写)


五、所在地港航分中心意见

 

经审核,本年度应兑现申报单位奖补资金       万元(其中,新增船舶奖补      万元,其他项目奖补资金       万元)。剩余奖补资金          万元待申报单位的地方综合贡献满足要求后再按规定予以兑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相关表格

表一

 

  2022年度                        公司地方贡献情况统计表

税款所属时期

入库实缴额

地方留存额

备注

增值税


万元

万元


企业所得税


万元

万元


个人所得税

(企业缴纳部分)


万元

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万元


印花税


万元

万元


车船税


万元

万元


车辆购置税


万元

万元


其他税


万元

万元


小计


万元

万元


教育费附加


万元

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


万元

万元


其他费


万元

万元


小计


万元

万元


其他

其他收入


万元

万元


总 计

万元

万元


 

表二

 

2022年度                    公司组织承运本港货物情况统计表

序号

航运企业名称

承运船舶名称

船籍港

装货港口

运输量

(万吨)

承运时间

(年月)

增值税发票号

备注























































总 计








 

 

 

 

 

 

                                            

 

 

 

 

 

 

 

 

 

 

 

 

 

 

 

 

 

 

 

 

 

 

 

抄送: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办公室              2023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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