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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出台促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发布日期:2024-03-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泉州晚报

近日,泉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促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正式印发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在政策期内,预计每年新增船舶运力40万载重吨,拉动船舶投资12亿元,提高水路运输总周转量增幅1.5个百分点。

作为泉州市首部惠及航运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惠企政策,《实施意见》具备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针对航运企业新增不同规模及船龄的自有运力或光租运力设定了阶梯式的奖励标准,并适当加大船舶贷款贴息力度。二是明确了依托市港口高质量发展指挥部的组织机构,统筹协调解决航运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困难与阻碍;采取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发展巩固航运人才优势、培育发展航运保险市场等举措,为航运业发展提供综合保障。三是制定了一系列切实推动港、航、产、城融合发展的措施,包括支持航运交易商在泉开设船舶交易中心;支持有条件的炼化企业开展国际航行船舶燃油供给新业务;鼓励船舶修造企业与航运企业增进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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